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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费用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最近,我公司对原有办公楼进行了改造装修,新增了中央空调,并对整栋办公楼实行了智能化改造,时部分楼层进行了修缮、装饰等。对所发生的装修费用,我公司在会计处理上计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装修”单独核算。税务机关在时我公司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装修费用并入房产税原值,作为墩纳房产税的计税基础。请问装修费用是否应计入房及原值一并缴纳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在办公楼装修过程中增加的  中央空调、智能化楼宇设备等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都要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对办公楼装修过程中不涉及上述列明的房屋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的更换,仅是装饰性的普通装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的规定,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因此这些费用是否计入房产价值应根据会计有关规定来判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装修修理等后续支出,如果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估计,如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或者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产品成本实质性降低,则应当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除此之外的后续支出,应当确认为当期费用。企业在核算时,一应依据上述原则判断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是否资本化,从而确定装修费用是否应纳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